为扎实开展“大学习、大调研、大改进”活动,10月23日上午10点,市儿童福利院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,会议由支部书记赵堂娇同志主持,党员干部职工11人参加。
会议主要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十七条到第七十八条。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,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。
通过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知道了全国人民大会的重要作用、常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行使的相关职权等。